乘搭地鐵需知

一、 乘客不得攜帶以下物品進站:
1、 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品,或有刺激性氣味的物品。
2、 槍械彈藥和管制刀具(持有效證件執行公務的國家安全、軍務、警務、海關等特種人員可照章攜帶)。
3、 其它可能危及乘客人身安全和影響地鐵設施安全的物品(如氣球、鋤頭、扁擔、鐵鋸、鐵棒等)。

二、 在車站或列車內禁止有以下行為:
1、追逐打鬧、滋事鬥毆。
2、攀爬、跨越或鑽越圍牆、圍欄、欄杆、檢票閘機。
3、跳下站台,进入轨道、隧道和其它具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4、拦车、拉车门,阻碍车门关闭,以及用任何方式阻碍列车的正常运行。
5、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装置;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
6、损坏或擅自移动地铁设施。

三、 身高 1.1米以下儿童、酗酒者、精神病患者、弱智、行动不便者等乘客进站乘车须有健康成人陪同。

四、 使用自动扶梯时,应握紧扶手、靠右站稳,同行人应照顾好儿童和老人,不要多人挤站在同一级扶梯或在扶梯上打闹、奔跑。

五、 候车时注意照看好小孩,禁止在站台边缘与黄色安全线之间行走、坐卧、放置物品。

六、 不得在车站、列车内互相推挤,防止掉下站台或被列车挤伤。

七、 列车到站时,不得用手拉开车门。

八、 上下车时,应留意站台与列车之间的空隙。当列车关门的提示警铃鸣响时,停止上下车。乘客不得手扶车门或挤靠车门。

九、 发生意外情况,乘客应保持冷静,听从地铁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打开车门强行下车。

十、 当事人自身过错造成伤亡事故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造成地铁运营损失以及伤害他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十一、四号线采用DC1500V接触轨供电,接触轨安装在线路一侧,严禁乘客进入地铁线路,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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