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公車是否超載問題,廣州市第二汽車公司的一位負責人很坦率地說,其實,公車的車載乘客數量的確要有一個限度,不能無限制地載客。但現在的問題是,政出多門,公安交警部門一個說法,交通部門一個說法,城建又是一個說法,讓公交企業無所適從,企業如在夾縫中求生存。
对于公交车超载的核定,不同的部门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判定和理解。公安交警执法正确,但没有充分考虑公交运输的行业特点,不合情理。作为公交企业,靠通融、“做工作”和不停地打报告来求得交警的网开一面,但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
这位负责人希望有关部门应尽快进行统一协调,最后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好让公交企业有法可依。
一个在公交公司干了30多年的老调度员分析说,公交车是城市居民常用的出行工具。它与长途客车不同,它是站对站地运行,由于要反复起动、换挡、停车,再加上城市交通时常阻塞,所以车速非常慢。由于车速慢,安全性就高一些,一般很少会因为车速问题而发生事故。公交车还有载客的高峰与低峰期,也许你刚看到车挤得满满的,过了几个站,人就下得所剩无几。如果公交车在人多时被交警撞上罚扣;而过了几站,乘客就下光了,这样就有点冤。
交警部门:左为难右为难,出了事谁出面负责
右图:管,还是不管?
交警部门认为,对大客车超载整治,是因为机动车超载易造成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在如沙丁鱼罐头内的车厢内相互碰撞、挤迫,极易出现群死群伤。
几十年来网开一面
几十年来,交警们对城市公交车超载管理可谓“网开一面”、不予处罚,主要是从市民角度考虑公共交通是城市畅通工程的主体;同时,公交车车速慢、行车距离短、发生交通事故概率相对较低。在广州,交警虽不对大公交超载进行吊证罚款,但对中巴超载管理十分严格,市区内营运中巴几乎见不到有超载现象。
如今,出行已不仅停留在“走得了”的层面上,市民还要求“走得好”。因此,公交车“超载”问题才显现出来。
按照目前的法规、条例规定来看,对公交车的管理,交警在执法上的确两难。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机动车辆核载是以行驶证上载客数为准,超过这个载客数,就属违章行驶,应予以处罚。但这个条例没有考虑到城市公交车的特殊性和适用性。交警搬出条例,几乎全国各大城市的公交车都存在违章行为。如果生搬硬套,好像不近人情。
柳州公交酿就惨剧
交警面临的另一难,就是不管“超载”也不行,公交车可能因超载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这时交警可能被人指责“不作为”!近年来,广州市区相继建成一批快速道路,公交车“超载”又超速,安全系数降低,容易导致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事实上,近年来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公交车交通事故——两年前,广州人民中路上一辆公交车因与同方向车辆抢道而撞上高架桥墩,十多名乘客受伤。去年7月7日晚,柳州市壶东大桥发生一起公交大客车坠入柳江的特大交通事故,车内司乘人员79人全部死亡,酿成震惊国内的公交车惨剧。前几年,一辆双层大巴行驶到广州火车站广场时发生自燃,所幸当时此车没有超载,乘客得以及时疏散。
专家建议:载客应有度 快出新法规
何以解忧?唯有尽快制定一个城市公交运输管理法规,作为《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补充和完善。
可学卡拉OK厅管理
一位交通管理专家认为,对公交车管理我们既不能生搬硬套按“座位数”为标准,也不能对公交车“超载”熟视无睹。公交车不同于公路客运车辆,中远途客运车辆是以座位为载客标准,城市公交车可以多载乘客,但这个“超载”要有一个度,不能无限制地载客。我们应该像香港等国外大城市一样,对每辆公交车核定一个既合情又合理的运载数,这就好像现在卡拉OK厅管理一样,每间厅房按面积大小核定人数。这样管理起来,大家心服口服。
另一位学者也说,广州市目前有公交车5200多辆,城市公交运力相对充足,公交车拥挤程度在国内大城市中并不算太高。据观察,在上下班高峰期内,约有一半的公交车并不十分满员或十分拥挤,另有一半数量公交车才有超载现象。
多购公交车不现实
对有些人提出的增加投入、多购公交车辆,以疏减每辆公交车的车载乘客的建议,一位研究城市交通问题的专家认为,靠这种办法是治标不治本,目前广州市有16家公交公司经营市区内的公交线路;近十年来广州的公交车发展速度是建国后最快的,已达到平均每万人有公交车14.7台,居全国各大城市首位;这样,就造成了市区内道路重复覆盖率非常之高,一条马路,有几家二三十条线路的公交车在运营。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仍然靠不断购买新车辆来疏缓公交运输的压力,显然不现实,这不仅加大了市区道路的承载压力,势必也会增加道路安全、交通指挥、排气污染等不利因素。另一方面,对于公交企业来说,企业在经济上也难以承负,现在市政府基本上没有对公交企业有补贴,增加车辆意味着增加了企业运营的成本。
这位专家最后说,公交车的安全运营要靠科学管理,在统一制定出大家认可的安全运营标准后,各方应通力合作,既让乘客及时搭上车,又能安全出行。
新闻回放:三地公交悉数尴尬
在城市,几乎人人都有挤公交车的切身体验。但你见过交警拦下“超载”的公交车处罚驾驶员的事吗?近期,围绕公交车超载问题出了三则新闻———
番禺交警扣证罚款
一则消息发生在广州。从7月起,来往于广州市区与番禺洛溪新城间的几路广州市公交车,在返回广州时,就在洛溪大桥番禺桥头被番禺交警以超载为由扣证罚款。
公交超载首上法庭
一则是发生在浙江。温州市文成县法院判决了全国首例因小型公交车上站立乘客而引发的“公交车超载案”。今年初,文成一小型公交车辆两次被交警查获,当时车上乘客分别为18人和22人。交警以超载为由对其罚款200元,吊证一个月。司机不服,将对方诉上法庭,同时提出诉讼的还有该公司其他11名司机。此案最后公交公司司机败诉。
一声“猫低”缩身下蹲
还有一则也是发生在广东。最近,深圳市公安交管局在深圳市区内展开中小巴统一整治行动,严禁中小巴超载。于是,在深圳坐过公共小巴的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每当车上人满为患时,一过交通路口,车上的售票员就会大喊一声“猫低”,于是,那些没有座位的乘客便会纷纷低下头、缩起身子、蹲在车中,过了路口乘客才站起身来。而到了每一个路口,一幕幕连续上演